[大師們總結的練琴原則]
基礎時間
基礎時間的一部分應當用來練習音階和類似的基本練習。一部分時間要練習練習曲和樂曲中所遇到的技術問題。
在各種技術練習中,精神準備的原則有突出的重要性,即在生理動作之前,頭腦要先有預感,然后去指揮生理動作。當一個問題已經掌握了,就不必要再反復練習它。
大多數情況下,指導思想應當是:解決一個問題,再轉向第二個問題。
當遇到困難問題時,就必須進行分析來確定困難的性質:音準、節奏、速度、雙手配合等等,每一種困難都應當單獨練習,并把它簡化都最低限度。
必須對所用的動作有清楚的概念,對它的技術時值和所發出的聲音都要有清楚的概念,這樣才能清楚而準確地進行指揮。練習的速度大多應當是慢的。
表現時間
重點應放在音樂的表情、塑造樂句上,塑造一個較大段落和一個完整樂章,最后是把幾個樂章形成一個有說服力的整體。
在基礎時間的練習中,遇到一個錯誤就要立即改正,但是在表演時間中,特別是在演奏練習時間發生一些小問題或是錯了一個音最好不要停下來。
表演時間
把那些經過分析、逐漸練習過的困難樂句拿出來重新進行音樂化的演奏,訓練耳朵能客觀地聽,是有著重要的意義的。
這樣才能使他們聽到的聲音和聽眾所聽到的聲音一致,才能擺脫耳朵主觀、阿諛性的欺騙。
奧爾對此也有說法:“學生假如不是自我批判地練習,就等于發展加深他們的錯誤。”
他認為:“在練習中不應忽視休息,每次練習不要超過三十或四十分鐘。再重新開始前最少休息十或十五分鐘。這樣我們為了得到每天四、五個小時練琴時間就需要安排六到七個小時了。”
帕辛格則說:“傾聽自己演奏的習慣在很小就要養成,等到年紀大了再培養就已經晚了。”
西蓋蒂的意見:“我始終認為,練習時要分析樂曲的形式、構思、結構加之各個部分之間的關系等等。要記住譜子,先要認真分析它的句法結構,它的形式和構思,然后演奏它、背熟它、消化它。并用極快的速度,一直用盡可能短的時間把它演奏出來。
西蓋蒂說:“在學生的練習中,真正的藝術是獲得傾聽自己演奏的能力,發現自己任何微小的缺點,然后在教師的幫助下找出各種直接有助于克服這種缺點的片段。把這些片段記住,通過記憶練習是很有必要的。”
大師米爾斯坦則這樣認為:“練琴時間并不在多,在于練習質量,要練習那些需要改進的東西。一個人要是練得太多而不精,就像服用過量的阿司匹林。”
帕爾曼曾經談過練琴方法:
“從七歲開始,我每天練習三小時,第一小時基本上是練習所有的這些基本功練習,第二小時是練習曲,第三小時練習樂曲——協奏曲。”
當你感覺到很舒適時,那么你就對了。這一切都是通過練習,特別是慢練來獲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