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林漢斯·艾斯勒音樂大學(Hochschule für Musik Hanns Eisler Berlin)成立于 1950 年,學院有三分之二的學生來自國外。學院在高等音樂學院的青年人才培養計劃中對青年學生進行培訓的任務是在一門主課上對具有突出音樂才能的兒童和青年進行培訓,學生在參與培訓后應進入高等音樂學院或同等教育機構的大學學習。
青年學生是漢斯的旁聽生。他們在自己選擇的普通教育學校完成普通教育要求。高等音樂學院非職業青年藝術家晉升班的青年學生每年接受 30 周的音樂教育。
01
入學要求
培訓課程的錄取要求
a) 杰出的音樂藝術天賦和專業才能
b) 年齡不超過 18 歲
c) 外國人需提供足夠的德語知識證明。
02
入學申請
入學申請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必須在 HfM招生和考試辦公室在申請截止日期前收到申請。錄取程序每學期進行一次。
入學申請必須有:
a)個人簡歷
b)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對課程的同意書
c)一份體檢證明,證明申請人的健康狀況符合預定的培訓計劃
d)最近的護照照片,照片上必須注明申請人姓名
e)一份最近的學校成績復印件
f)歌唱專業的語音證書(爵士樂除外)
03
入學程序
(1)每位申請人都必須經過入學程序。錄取程序的目的是錄取程序的目的是評估申請人在主科和一般音樂方面的能力,從而確定其特殊的藝術天賦。
(2)入學考試包括:
a) 演奏至少兩首不同風格時期的作品、
b) 基本器樂/聲樂技巧考試、
c) 演奏幾首作品(僅限于作曲專業)。
(3)演奏或表演的作品由申請人自行選擇,并應符合申請人的年齡和訓練水平。
(4)主修歌唱的申請人須提供聲樂證書,以證明符合歌唱課程的聲樂生理要求(本規定不適用于爵士樂演唱的申請人)。
04
錄取決定
(1)高等音樂學院的青年學生教育為有音樂天賦的兒童和青少年以后的音樂學習做準備,并為他們提供相應的高水平藝術教育。
(2)入學考試的結果決定課程的錄取。
(3)最終決定將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
(4)通過入學考試獲得的錄取在下一學期有效。如果申請人未在規定的注冊期限內注冊為旁聽生,則必須重新申請并參加入學考試。
05
培訓時間
學徒期在學員年滿 18 歲時結束,除非學員尚未完成普通學校教育。在這種情況下,學徒期最遲在完成普通學校教育的學期結束。
06
開設課程
主要教授以下科目:鋼琴、弦樂器、豎琴、吉他、管樂器、木笛、打擊樂器、手風琴、歌唱、作曲以及柏林爵士樂學院的主要科目:歌唱、薩克斯管、小號、長號、吉他、手風琴、貝司、鼓。
作曲/聽力訓練課程和大學必修課程鋼琴的課程可根據申請在上述范圍內進行(非正式)。這些課程通常是柏林卡萊爾-菲利普-伊曼紐爾-巴赫音樂學校與柏林藝術大學音樂學院聯合舉辦的青年人才培養計劃的集體課程和個人課程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