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國聯邦參議院正式通過了今年秋季適用的新版防疫規則——新版《感染保護法》,該規則將于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4月7日生效。
01
新版《感染保護法》內容
新版《感染保護法》中全國使用的防護措施:
佩戴口罩
·在長途火車上必須佩戴FFP2口罩;
·在診所、療養院和醫院內必須佩戴FFP2口罩;
·6-13歲兒童允許佩戴OP外科口罩;
·飛機上的口罩強制令被取消,但聯邦政府有可能繞過參議院通過其他法令重新引入。
陰性核酸證明
·在進入療養院和診所之前,除了佩戴口罩之外,還需提供核酸檢測證明。
·如果在治療過程中無法佩戴口罩,則可以免除戴口罩義務。
·6歲以下兒童、因醫療原因無法佩戴口罩以及聾啞人和聽力障礙人群也可免除戴口罩的義務。
新版《感染保護法》中,聯邦各州可制定更廣泛的防護措施:
第一階段
·當地公共交通的口罩要求。
·在可公開進入的室內佩戴口罩的義務。對于休閑、文化或體育活動、休閑和文化設施、餐飲設施和體育運動,應規定強制性例外情況,允許有核酸檢測證明的人員不戴口罩進入。
·聯邦各州還可以允許那些已經康復(康復證明:前 90 天適用)或已完全接種疫苗且最后一次接種疫苗不超過三個月前的人例外。盡管如此,組織者可以繼續行使其住所權利并制定自己的入場規則。
·如有需要,學校和其他培訓機構可以要求員工和五年級以上的學生強制佩戴口罩,以維持正常的面對面教學。
·在某些社區設施(例如尋求庇護者的住宿設施、拘留設施、兒童之家)以及學校和日托設施中進行核酸檢測。
第二階段
如果疫情形勢依然嚴峻的話,聯邦各州可采取以下措施:
·如果無法保持至少1.5m的距離,公眾則有義務在戶外活動以及在公眾可進入的室內活動中佩戴口罩。
·休閑、文化和體育部門的公司、設施、交易、優惠和活動的強制性衛生概念(提供消毒劑、避免不必要的接觸、通風概念),適用于多人在場的可公開進入的室內空間。
·公共場所的最小距離為1.5m。
·在可公開進入的室內活動設置人數上限。
新冠病毒被列入高度傳染病清單
根據新規,新冠病毒被列入霍亂、麻疹、百日咳和鼠疫相同的傳染性特別高的傳染病清單。
感染者或疑似感染者被禁止進入學校和幼兒園,只能憑醫療證明和陰性檢測證明才允許重新返校,僅憑五天的隔離是不夠的。
02
新規遭多方反對
“學生的災難”
石荷州教育部長普里恩認為新規是“學生的災難”,表示無法在聯邦參議院里投出贊成票。
兒科醫學協會、兒科感染學協會以及兒科醫生專業協會都對普里恩的態度表示贊同。因為只要學生出現持續流涕的情況,就有可能被認為是疑似感染,每天都要求他們進行檢測,這涉嫌專制。
第二階段沒有明確的標準
巴伐利亞衛生部長霍萊切克表示:“我們需要對預警系統進行精確定位。新感染法中很多東西都太隨意,什么時候出臺什么措施,參數之間如何加權,我想從聯邦政府那得到準確答案。”
巴伐利亞州州長索德爾則認為,在火車上仍然強制要求佩戴口罩的同時卻取消了飛機上的口罩要求,這太“荒謬”了。
03
德國政客被批“雙標”
在剛展開不久的慕尼黑啤酒節上,大眾發現要求民眾嚴格佩戴口罩乘坐公共汽車和火車的政客們,在擁擠的 Schottenhamel 帳篷(容量:10000 名游客 :內部 6,000 名和外部 4,000 名)里舉杯慶祝,開懷大笑,并且沒有一個人戴口罩。
盡管受疫情影響,慕尼黑啤酒節已有兩年沒有舉辦,啤酒節上也沒有戴口罩的義務,但這種對長途列車實行更嚴格的戴口罩義務,自己卻在人流聚集地不戴口罩的行為,仍是被德國民眾認為是“雙標”,難以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