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指導”還是“鋼琴伴奏”? 先找準定位
春節前,筆者應邀到北京聽李鰲獨唱音樂會,在國圖音樂廳遇到了中國音樂學院聲歌系教授馬金泉。音樂會結束后,就“藝術指導”和“鋼琴伴奏”的稱謂及在聲樂教學中應該扮演的角色等問題,我與馬老師展開一段簡短的對話。近年來,“藝術指導”或說“鋼琴伴奏”在聲樂教學中越來越凸顯它的重要性,筆者因此將這段對話整理出來,與大家分享。
問:我發現近年諸多音樂會的節目單上,一改過去對鋼琴伴奏者的稱謂,都稱作“藝術指導”。而就中國高等音樂教育中的聲樂教育領域而言,真正意義上的藝術指導應該是極少數。您怎么看?
馬:首先,中國高等音樂教育開始重視“藝術指導”是一件好事,因為我們過去重視得不夠。但是,這件事情卻又不可一蹴而就。因為目前中國的高等院校培養“藝術指導”的工作剛剛起步。這個剛剛起步的專業,首先要拷問的是教授這門課程的師資、課程設置的系統化,以及在短時間內(研究生三年)能否培養出與國際接軌的、嚴格意義上的藝術指導,而不是徒有虛名。“藝術指導”在聲樂教學及歌者的職業生涯中,歷來都有舉足輕重的作用,事關歌者演唱的成敗。然而這個專業到目前為止,在中國仍處在一個十分尷尬的境地之中,起步晚、專業定位模糊、體系不健全等因素,統統成為制約這一專業發展的主要原因。
2018年我專程去上海訪問了合作鋼琴家、藝術指導韋福根教授,他特別強調:我們承擔鋼琴伴奏的人和學校的主管者首先要知道“藝術指導”在聲樂教學中的重要性。
問:很多人認為,“藝術指導不就是給唱歌的彈彈琴嗎?”由于對這個專業的重要性認識不清,很多音樂藝術院校中,只要是會彈一點鋼琴、能合個伴奏的統統被歸屬“藝術指導”范疇,不知他們指導了什么,因為他們不知道一個合格的藝術指導應該具備什么條件。
馬:韋教授說過,“不同于聲樂教師,‘藝術指導’要用自己的音樂修養、語言修養,與聲樂教師一起去幫助歌手。藝術指導、伴奏都是跟歌手合作,是兩項工作重疊在一起的一件事情。在音樂會里,鋼琴伴奏就是鋼琴伴奏,不是什么‘藝術指導’。但是在學校里、在排歌劇的時候,他們就會幫助聲樂教師、歌劇指揮工作、幫助歌手完成藝術層面的指導工作。”他強調,“藝術指導”首先要有鋼琴的演奏能力,以及除了演奏能力之外的合作能力;第二個是語言知識能力(是語音學diction,不是語言學Languege diction);第三是Repertoire(曲目)量。
問:對。記得韋教授在訪談中還說過,作為藝術指導,最基本的是拿到譜子就要馬上能彈,很多人還可以做到根據歌者的要求即時轉調彈奏。假如這個“藝術指導”在學校里工作,他必須知道不同時期的、大量的藝術歌曲類的作品和歌劇作品;而在歌劇院工作,就要對一本一本的歌劇鋼琴總譜(包括要會對樂隊總譜的即時縮譜)熟知。他們對歌者進行專業訓練所需要的音樂、語言、風格等東西必須有足夠掌握。現在有人提出要建立“中國藝術指導”專業,您覺得如何?
馬:這是一個非常好的想法。我們需要為了中國聲樂或是說中國風格的聲樂演唱,建立一個藝術指導培養方向。但是這是一個需要時日的工程,而不能“旱地拔蔥”,因為我們還沒有這個專業的系統的理論和教材,有些聲樂伴奏已經在實踐做“中國藝術指導”,其實也是在摸著石頭過河。我覺得,還是要先研究透徹國外成熟的“藝術指導”教育體系,再去慢慢建立一套即符合國情,又可以躋身于國際“藝術指導”專業之林的“中國藝術指導”專業。
問: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我們占百分比很大的鋼琴伴奏專業的學習者,都是在自己的鋼琴水平不行的情況下,“華麗變身”后考入“藝術指導”專業的。
馬金泉:我不是鋼琴專業出身,有些鋼琴技術問題或是藝術表現能力我不好多說什么。但韋教授曾說過,“藝術指導”這個專業首先要求鋼琴人有較高的鋼琴演奏水準。不管在美國或是歐洲,鋼琴伴奏或藝術指導不會出現因技術不達標而把歌者“扔”在那里的情況。演奏技術包括伴奏技術,而這個演奏技術當然包括你的讀譜能力,就是說不可以存有技術問題。
問:聽說,國外聲樂教師和藝術指導常常是團隊教學?
馬:是的。去年我到美國聽了曼哈頓、茱莉亞、波士頓等院校的幾位聲樂老師授課,他們就是這樣實施教學的,比起中國的聲樂老師,美國的聲樂老師實在沒有那么辛苦。我很羨慕他們,學生所有的課前準備都由藝術指導完成,而后跟學生進課堂。在音樂、語言、風格等都基本沒問題的前提下,聲樂老師進入,一是宏觀掌控學生的作品,二是幫助解決學生的聲音技術層面的問題和作品的整體表現。另外,因為聲樂教師個體只是一個聲部,他們所知道的作品范圍更多是自己那個聲部的作品,而“藝術指導”則是任何聲部的作品都要接觸,所以,對各個聲部作品的掌握可能會比聲樂老師要多。當然,不排除資深聲樂教授作品量的積累很是可觀。藝術指導通常都會為學生的曲目向聲樂老師建言獻策。“藝術指導”應該是聲樂教師的得力助手。
問:我聽說我們有些地方的“藝術指導”在沒有與學生的聲樂指導老師溝通的情況下,自行改造學生的聲音,對聲樂老師給學生留的作業橫加指責,這會不會對聲樂老師的教學和學生的學習產生負面影響?
馬:我也聽說過類似的情況。我覺得,如果是對學生負責,“藝術指導”應該與聲樂老師及時溝通,特別是在學生的聲音技術、聲部劃分、曲目調整這樣重大的問題上,一定不能太隨意給出一種“定論”。何況我們多數“藝術指導”還不具備國際知名音樂院、歌劇院藝術指導的能力,即便是大牌藝術指導,也是會在自己足夠經驗的基礎上提出建議,而不可“定論”,因為你畢竟不是聲樂專業出身。我見過一位韓國藝術指導,她的鋼琴演奏技術、作品語言及風格的把握絕對合乎“藝術指導”這個稱謂,而她的演唱功力也是專業水準。目前,我們國家這樣的藝術指導幾乎沒有。
問:我覺得當下的“藝術指導”還是要在教學中慎重行事,找準自己的定位:一是努力追求學術高度,再是做好聲樂教學的助手。
摘自 音樂周報